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同感一靈的教會選舉

同感一靈的教會選舉
黃春生牧師 (2016.10.15濟南牧函)


下主日(10/23)我們要召開會員和會選舉長老、執事,本次選舉在選務上有些變革。首先,是發票的變革。按照教會法規的規定,長老、執事的選舉最多選三次,過去每選一次就再唱名領票一次,光唱名領票就花了六次的時間。因此,小會決定仿效中會、總會的發票機制。將長老、執事各三次的選票合計六張票一次發給有選舉資格的人,且三次選票的顏色都不相同。如果,你要提早離席,可以將剩餘的選票交給門口的長老,書記就會扣除發票數;如果中途有加入選舉的人,門口的長老就會將票補給你,書記就會增列發票數。切記,不可替人圈選或勾選選票,如果你沒有感動要選誰,也不可讓別人來圈選,因為教會的選舉必須存著敬畏上帝的心來辦理,否則更不用談信仰了。過去我擔任幾間教會小會議長時,就已經按中會、總會的模式辦理選舉,我們濟南教會素質很高,對我們來說應該不成問題。第二,是計票的變革。我們將增加幾組計票的同工,每組三人,分別是唱票、記票、監票,監票如果是退任長老來擔任那是最好不過了。中會、總會的開票作業,不用「大白板」,在監票下,計票人員只需在桌上作業即可,最後書記將票數統計後交給議長宣讀結果。

教會的選舉並非世俗選舉,我們當存著敬畏上帝的心、順從聖靈的帶領來投票。「選舉」是長老教會的特色之一,而長老教會的制度最早是在16世紀的蘇格蘭國會、教會中被落實。1560年蘇格蘭國會宣布以「更正教會」為國教,並採用長老制的精神於蘇格蘭國會和全國,這是最早的民主議會。長老教會的代議制度,更獲得法律、政治史的學者一致公認,是民主議會發展的先驅者。

代議制度影響現代民主政治極大,至目前為止,代議制度仍是民主政治中最好的制度,雖然並不是十分完美。通過代議制度,長老教會的信徒也培養出許多的政治精英和國家領袖,更使得信徒培養出民主共和的精神,學習服從聖靈的感動,使得多數和少數的意見得以充分被表達和接納,並做成有益上帝聖會的決議。也因代議制度使得少數族群、弱勢團體受到保障,這是很可貴的。 

世俗選舉雖源自長老教會,卻無長老教會選舉的精神。甚至,信徒更將世俗惡質的選舉文化帶入教會之內,導致教會在血氣中滋生罪惡。什麼是長老教會選舉的精神?我想可從三位一體的上帝作為來看。

一、上帝觀:尊主為大的選舉
在長老教會裡召開中會、總會時必有聖餐禮拜(有時召開小會亦有),這在表明基督的臨在,在議會中凡事尊主為大,「基督是主」乃是長老教會民主共和體制的真諦。而會員和會(Shalom conference)、小會、長執會也是以禮拜的精神在進行,也在表明上帝的同在與攝理。因此,我們不可本末倒置將不成熟的世俗開會方式帶入教會裡,而失去對上帝臨在的敬畏態度。也因此,和會召開前,我們都會先舉行禮拜,禮拜後才進行「議事、選舉」。各中會在召開中會時,也是先禮拜甚至舉行聖餐,然後才進行中會會議。目的就是讓大家以尊主為大的信仰態度,順服在上帝的話語,謙卑在上帝的面前尋求上帝的旨意。

二、聖靈觀:同感一靈的選舉
約珥書2:28-29預言末後的日子說:「以後,我要把我的靈傾注給每一個人:你們的兒女將宣告我的信息;你們的老年人作奇異的夢;你們的年輕人看見異象。那時,我甚至要把我的靈傾注給奴僕和使女。」初代教會更在聖靈降臨下誕生,因此教會的存在乃是蒙聖靈的帶領。今日的教會更需要倚靠聖靈的帶領,特別在揀選長老、執事上。既然上帝的兒女都領受同一位聖靈,因此我們若依循聖靈的感動,撇棄人的血氣,必能選出合乎上帝心意的長老與執事。這也是長老教會同感一靈的選舉精神。

在長老教會的體制裡,長執的產生表面看起來是「人的揀選」的選舉產生,但是整個過程乃是在「聖靈的揀選」而有的。這二者有極大的差別,世俗的選舉乃是「人的揀選」,因為整個過程有太多人為的競選操弄的手段。而教會的選舉乃是「聖靈的揀選」,信徒以謙卑的心靈,尋求聖靈的帶領選出教會的長執,而我們也深信這是聖靈感動我們去揀選。但教會的選舉會不會淪落成「人的揀選」,這當然有可能。我就曾聽過有人在競選機構董事長、中會或是總會幹部時,經由宴客、送禮來達成目的,這就是將神聖的選舉給世俗化了。此外,還有一種情況也很不對,我就曾聽過某某耳語說:「要選某某人擔任長執,不然他就不會來聚會了。」也聽過:「某某人意見很多,選他擔任長執看看,讓他知道長執有多辛苦。」這些想法都非常不好。我們選長執不是要討好某人,更不是為了懲罰某人;而是要在聖靈的帶領下,選出能夠委身在基督裡服事的同工。加拉太書6:8說得好,「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」因此,信徒越能按著聖靈的感動選舉,越能使教會走在聖靈的旨意中。

三、基督觀:成為僕人的選舉
教會的選舉與社會社團很不一樣,當然跟政治選舉更加不同。因為,在社會上的社團或民意機構,競選時都會很激烈,是因為這些職位都是有「利益」可圖,至少在名片可增列一項「名號」。擁有教會長老、執事的稱謂,倒要像耶穌所說的:「誰要居首,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。」(馬可福音10:44)。一個真正有信仰內涵的人,他不會將教會的職位拿來炫耀,而是要用很謙卑的心靈和基督教會的同工一起服事。就像傳道者不應該在名片上寫著某某教會「小會議長」,或是某某中會的議長、部長或是教會機構的董事等之類的頭銜一樣。

保羅在腓立比書2:7指出耶穌基督「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」因此我們必須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,成為僕人的樣式來服事。約翰福音13:14記載耶穌對門徒的教導「我是你們的主,你們的夫子,尚且洗你們的腳,你們也當彼此洗腳。」因此,教會的選舉不是考量人的權勢、地位、錢財,而是考量他是否有效法耶穌的樣式,謙卑成為眾人的僕人。

結論:為屬靈的家庭盡一份心力
不論是長老或是執事,都是在為教會推動事工,這是一項很辛苦及神聖的使命,沒有任何甜頭可言。若是以一個本身就有工作的人來說,例如學校老師、醫師、工程師、律師、商人等等,特別是當家裡有嬰孩或尚就讀國小的,一邊服事一邊要照顧孩子,這時候,往往會感到有些力不從心,甚至有時候,教會臨時發生事務,需要緊急開會討論時,還必須向服務的機構請假,放下手邊的工作趕過來。若不是因著信仰的使命,否則很難有委身。其實,這些同工的配偶也是很付出的,原本一家人可能要利用週末或是禮拜後出去走走,但是,因為教會的需要而必須有所犧牲。因此,很多人會說為教會做工,只有苦勞,沒有功勞。但是,我想所謂的功勞,就是記載在天上,而不是登錄在人間。這也是為甚麼有基督徒會這樣說:在人間有榮譽,在天上就消失了;在地上被疏忽的,在天上會被明顯出來。因為,「報償在天上」,且是夫妻一體同得美好的福份。

在信仰團契中,被揀選作為長老、執事,固定聚會服事、參與小會、長執會是最基本的,而且有些事還要帶頭做,否則就說不過去。我認識幾位偏鄉地區的長老,聽到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經驗,就是教會經常費不足時,除了自己增加奉獻之外,還邀請外地工作的兄姐一同奉獻,從他們奉獻的心就看到他們的委身,如耶穌所說:「你的財寶在哪裏,你的心也在那裏。」(馬太福音6:21)又例如,擔任長老、執事有時要提早到教會來負責清潔、招待的工作,也要幫忙收尾,禮拜日需要早到,又要晚回。如果負責財務工作時,還要保管奉獻,特別遇新春期間,銀行沒開,奉獻的錢就要想辦法保管好,以免遺失,有時擔心還會在睡覺時驚醒。財務的同工不僅要登錄正確,確實做好徵信的工作,還要準備政府單位的查核。以前,在雲林牧會時,當會友安息時都會在家裡入殮,我都會請長老一起來協助,擦拭遺體,入殮禮拜時也要協助將身體放入棺木。這些工作在台北幾乎都是在醫院裡,由家屬和醫護人員協助料理身體潔淨的工作,或是由葬儀社、殯儀館的人員擔負。雖然如此,我也會請長老擔任喪禮的總幹事,協助喪家辦理相關事務。

這些工作很瑣碎也繁雜,卻都不能為自己帶來甚麼「好康的」,甚至還可能會被說成「工作不力」。但我們卻要將之看成是為耶穌而做,只因他是我們生命的救主,我們只能用這種方式來表明一點點回報之心意。就像耶穌所說的,「你們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做了這些事,就是為我做的!」(馬太福音25:40)而牧師也盼望弟兄姊妹,在長執改選上,我們能夠「同感一靈」讓聖靈來感動我們,選出教會的長老、執事,也為我們這個屬靈家庭付出的長執及同工代禱及鼓勵,因為他們蒙召為這個屬靈家庭付出更多的心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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